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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民國五十幾六十年左右,烈嶼駐軍達到高峰,早期還沒電、沒自來水,吃、用的水要到山上的水井,用小桶把水打上,再用肩膀挑回家,煮食物用柴燒,柴也是到山上用撿的、砍的或用杷子杷的,所以水和柴都很珍貴,高級點的燒煤油爐,生活非常不方便,也非\常辛苦,逢年過節做年糕、湯圓的糯米,都是用石磨,磨成米漿做成的,想當然要做成湯圓是很費工的


   當時軍民的唯一娛樂是到國光戲院看電影,記得一天有三至四場,遇到好片子是場場客滿,走道上站滿站票的人,每逢電影散場,所有人潮湧向東林街,小小街道擠滿了人,好似台北的西門町,只要你在這有店面,做什麼都賺錢。


 


  有一位阿婆(當時有四十多歲,是小時候族人從新加坡帶回來的,身材高大、五官容貌和講話腔調都跟一般人不同,不知是那裡出生的人。)她頭腦很好,在東林司令台旁開了一家店,專賣湯圓,當時一般都是無餡小湯圓,而她的湯圓有包花生粉的、芝麻的、鮮肉的,有甜有鹹,生意非常好,常常一個人忙不過來,所以她的湯圓是限量的,(當時不限量,其實也不行,磨米是很費時的工程。)不管有多少人吃不到,也是每天就是那個量,而且一人只能吃一碗,你就是出雙倍的價錢,她也不會賣你第二碗,想吃,明天再來。


 


    如果你買了湯圓沒把它吃光,那也不行,她會罵到你把它吃完為止,就因為她的行為和一般商人不一樣,所以大家都叫她(怪婆),而怪婆的湯圓名氣就不逕而走,到了後期有電磨米機,她的湯圓依然保持原味,也依然保持限量,生意也依舊很好,直到民國七十多年,因身體不好,才收了湯圓店。


 


   相信在那年代裡,只要是在烈嶼當兵的,一定會知道有怪婆的湯圓店,在無聊的軍旅歲月中,也算是生命中的一段小插曲。


 


    另註:怪婆有收養一女,嫁給我舅舅,舅媽常常走路到東林幫忙磨米和整理環境,會經過我娘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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