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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家排行老大〈後面六個弟妹〉的我能背著書包去上學,真是非常感恩父親對我的栽培,雖然只讀到初一上半學期,家無恆產,靠一支鋤頭,一雙手的爸爸實在是無力再供應我上初中的費用,農作上也需要我這雙小手幫忙,一家才可勉強溫飽。


 


  但是這6年多的求學生涯,卻是在炮火底下、環境極度惡劣下所完成的,當時上課的教室是借民房使用,椅子是從家裡自己帶的,書包是救濟品,封書的紙是水泥袋拆的,鉛筆、橡皮擦、小刀、粉蠟筆、毛筆、墨汁、紙張常常是向同學借的、要的,制服是放學回家趕快洗,隔天才有制服可穿,白襪子是鄰居的婆婆送的,身為老大要讀書對我來說是非常不易,也非常珍惜,更是非常受用,記得班上有30幾位同學,排行前三名是很榮耀的事,好像每半學期有三次月考,每次都有論名次,前三名都有獎品,能領到幾枝鉛筆、一盒小蠟筆,那就非常非常的高興,也非常非常的榮耀,更是非常非常的實用。


 


  而那前三名有六位同學在搶〈包括我在內〉,那真是戰況慘烈,怎麼拚我都比較輸,只因我放學回家要幫忙做很多事〈藉口〉,又很喜歡看課外讀物,看課本的時間相對有限。當時學校有一些偉人傳記是可以帶回家讀的,有美國華盛頓總統、解救黑人的林肯總統、白衣天使南丁格爾、居禮夫人等等,有些已忘記書名了(很奇怪的是好像沒有中華民國的偉人傳記),每一本都很厚,字又很小,晚上的煤油燈也很小,書用看的是那時訓練的,後期的漫畫,有七俠五義、包青天、西遊記、大嬸婆、機器人、老夫子‧‧‧等等等,那可是比課本精彩多了,一書在手飯都可以不要吃了,為了看書,常少不了爸爸的竹仔枝炒蝦米〈棍子〉侍候,但還是會偷偷的看,越看越入迷,現在想起來我的童年還真幸福,偷看書的滋味真香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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